皮膚雷射未普遍前,除胎記多半用電燒、冷凍方式,嚴重的胎記則須開刀切除、再補皮,不過都容易留下疤痕。現在以色素斑雷射可以選擇性地破壞色素,染料雷射可以針對血管病灶,治療後也不會留下疤痕,因此,除嚴重胎記仍須開刀處理外,雷射已成為去胎記最佳的選擇。
色素型胎記的雷射治療,以紅寶石雷射為最佳選擇,現今的觀念是治療要趁早。以太田母斑為例,一般小孩需要4-5次治療,成人則需7-10次,所以要趁黑色素尚未堆積前去除較好。然而胎記治療的差異性很大,有人效果顯著,有些人可能治療進度緩慢,所以要多給自己和醫生一點時間,充分評估後再接受治療。
血管型胎記則一般以染料雷射治療,但是效果及反應更難預期。如葡萄酒色斑可以用雷射光將血管分層去除,通常第1、2次效果最顯著,可達50-60%,之後因殘留的血管愈來愈深,治療效果會遞減,通常需要高達7-10次治療。草莓樣血管瘤因為組織深度較深,雷射被作為輔助治療,只能清除表層血管。一般還需要加上硬化劑或類固醇注射,甚至血管栓塞、手術切除。傳統的觀念認為,草莓樣血管瘤會自然萎縮,不需要治療,可是延遲治療的結果,反而造成因為血管瘤萎縮不完全,留下難看的疤痕。所以現在的觀念是建議趁早治療,甚至6個月大就可以開始治療。
射治療胎記雖然效果顯著,但費用昂貴,也不是每一種胎記都適合、而且需要用雷射去除。家長最好請教專業醫師,做精確的診斷,判斷胎記對身體的影響,以及去除的需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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